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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作者:工会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14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在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的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教代会的职责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它事项。

学校教代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会议的意见与建议,通过会议决议方式作出。

三、教代会的代表

(一)代表的产生

1.教代会每五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2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40%。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各分工会各类人员构成状况和会员人数,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各分工会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由学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分工会选举产生的代表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党委研究同意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二)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权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三)代表的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教职工工作;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四)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教代会的组织

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提案的征集和处理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知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委员会对提案进行认真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立案的提案由工会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4)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

(5)下次教代会上,应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二)教代会的召开

学校教代会每五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代会要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委、行政应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5.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二段:开好预备会

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产生主席团,并由其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讨论、审议有关报告及方案。

2.收集意见建议,修改补充报告及方案。

3.通过大会决议。

4.做好教代会档案工作。教代会档案资料设正副本,正本存学校档案室,副本存工会备查。

五、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中国工会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是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与的群众组织,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中共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6日